大风追踪 | 27岁海归女子家中遇害第555天后一审宣判,凶手犯故意杀人罪判死缓,遇害女子母亲:将申请抗诉

12月20日下午,备受关注的四川成都“27岁海归女子家中遇害案”,在成都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凶手梁某滢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

鼓劲

遇害女子母亲去法院途中有市民带孩子送小雏菊给她加油

12月20日下午1时左右,受害女子王某雅的母亲王女士携女儿遗照,前往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旁听宣判。

据介绍,当天陪伴她一同前往的还有她年迈的舅舅。

目击者介绍说,王女士前往法院途中不少市民给她加油鼓劲,沿途人山人海,其中一名女子带着孩子捧着一束小雏菊送给她,“她当时感动得哭了,还与小女孩拥抱了一下。”

王女士说,自己女儿生前十分喜欢小雏菊,它淡雅、纯洁,“我几次都是别着小雏菊去参加旁听的,希望女儿能看到庭审过程。”

据悉,王某雅的父亲早在10多年前因病去世,此后母女俩相依为命,母亲一手将她拉扯长大。

王女士告诉记者,此前她一头黑发,平时亦爱美,女儿遇害后她几乎一夜白发,这555天以来,她备受煎熬,每晚一闭上眼睛就浮现女儿的身影。

遇害

海归女子家中遇害,嫌犯系同小区35岁女邻居,作案后查出精神病

遇害女子王某雅当年27岁,家住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中航城小区,系留日海归。



图为王某雅生前的照片

成都市检察院指控称,2024年6月9日中午1时左右,同小区35岁女子梁某滢携带刀具在该小区内无故敲门滋扰至9栋1单元3楼某号房时,该房住户被害人王某雅发现异常后,通过母亲王女士通知小区物业安排保安到场处理。小区保安黄某乾到场劝离梁某滢时,王某雅打开房门质问她,随即二人发生争吵,梁某滢冲到该房门处与王某雅抓扯、打斗,其间,梁某滢使用事先准备的刀具对王某雅头面部、胸部等部位切划、捅刺10刀,王某雅则用门厅摆放的陶瓷摆件击打梁某滢头部数下,保安黄某乾见状上前制止无果,王某雅随之受伤倒地,后黄某乾拨打120、110电话报警,王某雅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梁某滢经民警同意后随父母自行驾车就医。



被拍到的行凶者梁某滢

经鉴定,被害人王某雅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击左胸部导致左肺破裂致急性大失血死亡;梁某滢右侧鼻骨及上颌骨额突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其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2024年6月9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宣判

女子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判死缓,遇害者母亲:将申诉检方抗诉

12月20日下午,成都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此时距王某雅遇害刚555天。



成都市中级法院作出的详细说明

该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梁某滢在成都市郫都区某小区居住期间,经常无故与家人吵闹、摔打物品、对同小区其他住户进行敲门滋扰,住户曾因此与其发生争执而报警,民警处置后要求梁某滢家人对其严格管理。

2024年6月9日,梁某滢再次在上述小区对其他住户进行敲门滋扰,在敲击被害人王某雅家房门时,王某雅通过“猫眼”看到梁某滢在其家门口吐痰,遂通过其母联系小区保安到场处理。小区保安到场劝离时,王某雅打开房门质问梁某滢,二人随即发生争吵,进而在进门处抓扯、打斗。其间,梁某滢使用随身携带的刀具捅刺、切划王某雅左胸部、头面部等处,王某雅拿起门厅鞋柜上一中空摆件击打梁某滢头面部,保安上前制止无果。打斗中,王某雅受伤倒地,保安拨打电话报警,王某雅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王某雅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击左胸部导致左肺破裂致急性大失血死亡;梁某滢右侧鼻骨及上颌骨额突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梁某滢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2024年6月9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滢无故在被害人王某雅家外敲门滋扰,侵害了王某雅住宅安宁权。后梁某滢与王某雅发生冲突,持刀捅刺王某雅并致其死亡,梁某滢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严惩。梁某滢不具有自首情节,其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经鉴定,梁某滢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被告人梁某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某雅的母亲王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此前她一直希望判处梁某滢死刑立即执行,但针对这样的一审判决结果,她将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黄平 编辑 赵瑞利


nginx